環境保護部批準電鍍污染物排放國家標準實施
2014-05-17 16:24:47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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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慧聰網2008年9月24日訊 日前,由中兵北方環境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兵北方環境公司)主編的國家標準《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通過環境保護部等相關部門批準并正式實施。這同時標志著電鍍企業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相關規定。
在適用范圍上,首次發布的GB21900-2008標準適用于現有電鍍企業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如對電鍍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水、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新設立污染源的選址和特殊保護區域內現有污染源的管理等。此外,本標準也適用于陽極氧化表面處理工藝設施。
在具體的內容上,該標準規定了電鍍企業和擁有電鍍設施的企業的電鍍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等內容。如企業向設置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排放廢水時,有毒污染物六價鉻、鎳、鎘、銀、鉛、汞在本標準規定的監控位置執行相應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業與城鎮污水處理廠根據其污水處理能力商定或執行相關標準,并報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城鎮污水處理廠應保證排放污染物達到相關排放標準要求。建設項目擬向設置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排放廢水時,由建設單位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按前款的規定執行。
專家介紹,電鍍行業是通用性強、使用面廣、跨行業、跨部門的重要加工工業,從技術上講,電鍍行業使用大量強酸、強堿、重金屬溶液以及鎘、氰化物等有毒有害化學品,在工藝過程中排放廢水、廢氣和廢渣如果超過了標準值,很容易造成環境污染;加之很多中小型企業設備簡陋而陳舊,又主要以手工操作為主,因此,加強電鍍污染物排放國家標準的制定就顯得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