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由膜濃縮處理是不是出路?
2014-05-09 16:11:3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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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環境網2013年12月9日訊 灑水降塵、道路沖洗、綠化澆灌、車間沖刷,北京市豐臺區生活垃圾循環經濟園區的這些用水,全部來自于園區內的一方清池,甚至附近一些市政用水,也由這里供應。這里是北天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后的儲水池。
“這些清水完全達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以下簡稱:2008標準)的要求,目前全部回用不外排。”園區負責人表示。但他并無喜色,“這些并不是北天堂垃圾填埋場的所有滲濾液,還有20%的濃液,即便經過深度處理,目前也難以保障長期、持續、穩定達標排放。”
這不是北天堂填埋場獨有的問題,就全國范圍來看,“除了將部分濃縮液燒掉,目前尚未有長期穩定達到‘2008標準’的案例。”一位行業知名專家表示。
反滲透膜法遇到實踐難題
投資和運行費用高昂,滲濾液經過膜之后剩下的高濃度 “濃縮液”,處理難度更大
為了滿足“2008標準”要求,依據相關技術規范,不少垃圾填埋場引入了反滲透膜處理設施,但很快就出現了問題。除了投資和運行費用高昂之外,滲濾液經過膜之后,出來的是清水,剩下的卻是高濃度的“濃縮液”。而這種含高濃度氨氮、鹽類與難降解有機物的濃縮液,處理起來難度極大。
園區負責人表示,單純從技術出發,也可以做到達標排放,但是成本增加問題卻很顯著。以日處理量2500噸的北天堂垃圾填埋場為例,原生垃圾在篩分時產生滲濾液130噸/日;進入衛生填埋場的篩下垃圾大約1500噸/日,每天產生滲濾液300噸,還有已封場的兩個填埋場,日抽取滲濾液100~150噸。“現在要求滲濾液日產日清,平均下來每天要處理的滲濾液將近600噸,COD(化學需氧量)濃度達30000~70000mg/L。”園區負責人說。
在GB16889-1997《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以下簡稱:1997標準)下,處理一噸垃圾滲濾液的運營管理成本大約是35元,而在“2008標準”下,成本大大增加。豐臺園區這位負責人說:“即便這樣,也至少要有20%的濃水由于含鹽量高而不能直接排放。”
“在北京地區,要將這20%的濃縮液處理到達標排放水平,CODcr、氨氮、重金屬等相對達標容易些,*難的是鹽分。”北京潔綠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研發負責人說,“滲濾液濃縮處理會使滲濾液處理成本在目前成本的基礎上再翻一倍。”
濃縮液處理不好只是污染轉移
焚燒是目前唯一成功方法,但很多填埋場并不具備焚燒的條件
*初的做法,是將這些濃縮液回灌到垃圾填埋場,但是,長期回灌之后,對后續膜處理的壓力也越來越大,成本越來越高。*為關鍵的是,這種處理方式并沒有從根本上去除COD(化學需氧量)等污染物質,而只是將其濃縮。
對此,華南理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汪曉軍在其博客中發表質疑說:“如果濃縮液不處理,污染物沒有得到消除,那投入那么多運行費用是為了什么?”
他表示,反滲透的濃水如何處置一直是一個難題,一般采用將反滲透的濃水運送到城市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或者,宣稱將其回灌到垃圾填埋場,實際上是偷排。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MVC蒸發+DI”法。了解這一技術的行業專家表示,從目前國內此類工藝應用的穩定性、成本等來看,仍處于試驗與探索階段。而根本的問題是,對于濃縮液,仍然只是采取固化和回灌等物理方式,沒有從根本上去除污染物。
“從實踐上看,焚燒是目前唯一成功的濃縮液處理方式。”這位園區負責人說,但對于垃圾焚燒設施來說,我國垃圾含水量本來就高,如果加回噴濃縮液,不可避免地要影響到焚燒效果;*關鍵的是,很多填埋場并不具備焚燒的條件,除非填埋場附近還有垃圾焚燒設施,并同意接收。
園區負責人說:“治理工程的根本目的是去除污染物,而不應該是轉移。”回灌是不允許的,而北天堂垃圾填埋場又不具備焚燒的條件,只能在消解污染物上找出路。
在前期的厭氧、MBR(膜生物反應)、納濾、超濾、反滲透等處理之后,會*終產生20%的濃縮液;80%的達標清水回用,對濃縮液則用催化氧化、混凝過濾等工藝繼續進行深度處理,*終將濃縮液的COD降至100mg/L以下,氨氮降到25mg/L以下,勉強達到“2008標準”標表2的排放要求。
“達到‘2008標準’標表2排放要求也不能夠直接排放。”園區這位負責人無奈地說,“濃水含鹽量太高了,根本就不能直接排入河流。”
“由于現階段技術、工藝以及經濟性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在填埋場區內幾乎不可能完全達到‘2008標準’,而又不準到場外處置。”這位園區負責人表示,這就導致了幾種現實結果——要么無視這一規定,仍然將一少部分運送到污水處理廠消納,要么采用其他不合規定的方式處置,甚至直接偷排。
這位負責人表示,排放標準不應一刀切。例如,德國的《生活垃圾技術條例》提出了對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分級管理的概念,不同級別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在建設結構上有所不同,排放標準也有差異,這對中國有十分重要的借鑒作用。
某垃圾衛生填埋場的污水處理采用德國技術,
生物菌種加上物理膜過濾,可以達到生活垃圾
填埋污染控制的*高標準——一級排放標準。
標準難以執行怎么辦?
環境保護部正在開展調查評估
“針對2008標準實施情況情況,我們現在正在開展一項評估調查。”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相關工作人員近日表示,“重點是了解標準實際執行的環境、經濟成本效益,研究影響標準實施效果的管理因素和技術因素,提出針對性政策措施。”
從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滲濾液達標排放在技術上是可行的。這位工作人員認為,“問題主要存在兩個方面,一是成本較高,二是膜法處理產生的濃縮液問題難以解決。”
而實際上,由于采用的工藝技術不同,垃圾滲濾液處理的成本差別也比較大。“企業統計的成本從30元/噸到100多元/噸的都有。”這位工作人員說,“低成本的膜工藝一般不包括濃縮液的處理。”
據調查,當初制定這一標準的背景頗為復雜。其一,在標準編制過程中開展調研的時候,不少垃圾處理場提供的出水指標好;其二,有關方面認為滲濾液進入污水處理廠混合處理會對污水處理系統造成沖擊,從而導致污水處理難以達標,同時,因為選址的原因,不少填埋場周邊也沒有污水處理廠,為了避免滲濾液二次污染,現行標準規定不允許向污水處理廠排放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其三,行業整體發展水平不均衡,技術、市場還不規范。
實際上,滲濾液處理標準難以執行,在現實層面還有管理、投入等多方面原因。就標準本身來說,現行標準規定“堵住了濃縮液的出口”引發的后續問題實際上是一系列管理、技術、市場因素共同造成的。
“這也是這項標準實施情況評估工作的重點任務。”上述工作人員說,評估將以問卷調查、現場走訪等多種方式,收集數據,對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的現狀進行全面評估,廣泛了解目前各種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藝的技術特點、出水指標、綜合成本、管理方式,以及污水處理廠所能接受的水質條件等,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加大標準實施力度,引導行業健康發展。